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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促进中医立法工作委员会第一届学术年会 (2017 · 南京) (会议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19 14:04:44 浏览次数:1次 来源:促进中医立法工作委员会

尊敬的各位专家、各位同仁、各位朋友:

2016年12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医药法》,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中医药法》第一次从法律层面明确了中医药在中国的重要地位、发展方针和扶持措施,为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以《中医药法》颁布为契机,整合、推广我国中医药立法经验,对于推动中医药海外传播与发展,深化与世界卫生组织、国际标准化组织等的交流与合作,营造中医药海外发展的有利环境均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研究、探讨和交流、推广中国在中医药立法领域的经验,解决中医药国际化中的立法问题,进一步推动中医药现代化和国际化,由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促进中医立法工作委员会主办,南京中医药大学承办的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促进中医立法工作委员会第一届年会将于2017年10月12日-13日在中国南京举办。

现将有关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本次会议以“传统医药纳入国家卫生系统的中国实践及其法律政策保障”为主题,围绕《中医药法》颁布及其影响、中医药服务纳入中国卫生系统的实践经验、中医药在欧盟及亚洲国家立法现状以及中医药全球立法工作讨论与推进等问题展开充分讨论,为中医药在全球的立法工作提供经验借鉴。

二、参会人员

世界各地中医药、传统医药、现代医学及相关领域从事医疗、教育、科研、管理,立志于推动中医药在各国立法的人士。

三、会议官方语言

中文、英文

四、会议须知

1、会议时间:2017年10月12日至13日:10月12日(周四)报到,10月13日(周五)会议及交流。

2、会议日程另行通知。

3、会议地点:南京丽湖雅致会展中心酒店(中国南京江宁区双龙大道1528号)

4、会务费:1200元人民币或200美元(不包含住宿费,住宿费由参会人员自理)

5、会务费缴纳方式:

会议报到时现场缴费,可支付现金或POS机刷卡。

6、大会组委会联系人:

张文通(18914765918),白庚亮(15195872739)

E-mail:wcpr_wfcms@163.com

五、会议代表回执

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促进中医立法工作委员会年会已开始接受报名,请参加会议的代表务必将会议回执填妥后于2017年9月15日前发送电子邮件至wcpr_wfcms@163.com。

 

 

 

 

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促进中医立法工作委员会

2017年7月4日           


 

附件1:

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促进中医立法工作委员会

第一届学术年会参会回执

单位名称

 

 

性别

职务/职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是否住宿(如需大床房请注明)

如需发票请提供:单位抬头、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银行账户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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